
农村宅基地确权进入关键推进期,“一户一宅”的政策红线让不少农户心里打鼓:家里继承了祖辈的老宅,自己又建了新房,算不算违规要被收回?兄弟俩没分户时共建了两处宅子,分户后成了“一户多宅”,能不能办不动产权证?还有人在本村买了邻居的闲置农房,加上自家原有的宅子,这种情况会不会被驳回登记?这些疑问让很多农户不敢轻易申请确权,生怕辛苦盖的房子没了合法保障。其实大家完全不用慌,国家早就明确了“一户多宅”的合法边界,只要符合三种法定情形,不仅能顺利登记拿证,现在的办理流程还大幅简化,不用来回跑冤枉路。

先把核心政策和实用细节用大白话讲透,不绕弯子、不玩虚的。首先明确大原则:“一户一宅”是宅基地管理的基本原则,但不是“一刀切”的禁令,合法形成的“一户多宅”完全可以确权登记,所有政策都有《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等文件支撑,各地正在严格落实。
第一种是继承合法房屋形成的“一户多宅”,这是最普遍的合法情形。政策遵循“地随房走”原则,不管你名下已有多少宅基地,只要继承的是本村合法建造的房屋,就能一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确权。但要注意两点:一是继承的房屋必须现状完好,要是已经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没恢复使用,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二是城市子女继承农村老宅也能确权,但只能保留、修缮房屋,不能翻建扩建,证书上会注明“合法继承人”身份。
第二种是符合分户条件未分户,合法建房形成的“一户多宅”。比如家里子女成年结婚后,符合当地分户条件(一般要求年满18周岁、有独立经济来源、有固定居住场所),但没及时办分户手续,之后新建了房屋分开居住。只要新建房屋符合村庄规划,经村委会同意并公告无异议,就能补办用地手续后确权;如果没分开居住,两处宅基地总面积没超过分户后合计标准的,也能按实际面积登记。
第三种是本村集体内合法流转(买卖、赠与)形成的“一户多宅”。宅基地不能卖给外村人或城里人,但在本村村民之间可以合法交易。关键要求有三个:交易双方必须是同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家得符合“一户一宅”条件(比如之前没有宅基地或面积不够);交易要经村委会同意并备案,手续齐全。这种情况形成的“一户多宅”完全合法,流转后原房主不能再申请新宅基地。
还有两个重要政策细节要记牢:一是超面积处理有明确标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建的宅子,只要没扩建,按实际面积登记;1982年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期间建的,超面积部分按当时政策处理后登记;1987年后建的,超批准面积部分一般不予登记,符合规划的可备注说明。二是2025年是确权推进关键年,但不是“过了就没机会”,2027年底前全国基本完成即可,合法宅基地后续仍能申请,不用扎堆抢办。
从政策本质来看,宅基地确权的核心是“保护合法、规范违规”,不是要收回所有“一户多宅”。农村很多“一户多宅”是历史形成的,比如继承老宅是传统习俗,同村交易闲置宅基地能提高土地利用率,分户后多宅是家庭结构变化的必然结果。要是一刀切禁止确权,会损害农民合法财产权益,也不利于农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而通过确权登记明确权属,能让农民的房子有“合法身份证”,后续拆迁补偿、流转、继承都有依据,还能减少邻里权属纠纷。
下面分场景给大家梳理具体确权流程和材料,不同情形对应不同操作,照着做就能少跑冤枉路:
场景一:继承房屋形成的“一户多宅”确权
必备材料
- 核心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 继承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或村委会出具的继承关系证明;
- 房屋证明:老宅基地证、建房审批手续,或村委会出具的历史使用证明(没有权属材料的,需村委会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
- 其他材料:房屋现状照片(正、侧面各1张)、四至边界确认书(邻居签字)、无权属争议声明书。
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带齐材料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宅基地确权窗口”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先核实盖章;
2. 资格审核:农业农村局审核继承合法性和房屋合规性,3-5个工作日出结果;
3. 实地勘测:自然资源部门上门测量面积、确认边界,绘制宗地图,需申请人和邻居到场签字;
4. 公示公告:确权信息在村公告栏和乡镇官网公示15天,无异议后进入登记;
5. 领证:15个工作日内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城市子女继承的会在证书附记栏注明相关身份。
关键提醒
千万别等房屋倒塌了再申请,房子灭失后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继承后只能修缮,不能翻建,要是房屋自然倒塌,宅基地使用权就不再属于继承人了。
场景二:分户相关的“一户多宅”确权
必备材料
- 核心材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含分户前后的户籍证明);
- 分户证明:乡镇政府出具的分户审批手续(符合分户条件未分户的,需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并公告无异议);
- 房屋证明:建房审批手续、老宅基地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合法建房证明;
- 其他材料:房屋现状照片、四至边界确认书、无权属争议声明书。
办理流程
1. 申请提交:分户后的户主带材料到乡镇确权窗口单独申请,村委会先核实房屋建造时间和分户情况;
2. 审核把关:相关部门审核分户合法性、房屋取得时间与分户时间的先后顺序;
3. 实地勘测:分别测量两处宅子的面积和边界,确认无争议后签字;
4. 公示登记:分别公示7-15天,无异议后办理各自的《不动产权证书》。
关键提醒
必须是“先合法建房、后分户”才合规,要是为了多占宅基地故意分户,或分户后才违规建房,不能确权;分户条件按当地规定执行,一般要求成年结婚、有独立经济来源。
场景三:本村流转形成的“一户多宅”确权
必备材料
- 交易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 流转证明:村委会同意流转的证明、正式买卖/赠与协议(需备案);
- 房屋证明:原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建房审批手续;
- 其他材料:买家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证明(村委会出具)、房屋现状照片、四至边界确认书。
办理流程
1. 共同申请:交易双方一起到乡镇确权窗口提交过户申请,填写登记表;
2. 材料审核:审核交易双方资格、协议合法性和房屋来源,5个工作日内完成;
3. 实地勘测:确认房屋位置、面积与协议一致,边界无争议;
4. 公示领证:公示7-15天无异议后,注销原证书,为买家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关键提醒
流转只能在本村集体成员间进行,外村人或城里人购买的不能确权;私下交易没办手续的,要先补签协议、经村委会确认,再申请确权,否则会被驳回。
这些“一户多宅”不能确权,别白跑
1. 违规占地建房:占用基本农田、林地、生态保护红线,或未经批准擅自建房、扩建的;
2. 1999年后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房:国办发〔1999〕39号文件印发后,城市居民违法买农房或占地建房的,不予登记;
3. 存在权属纠纷:宅基地边界、归属有争议,没解决前不能确权;
4. 房屋已灭失:不管是继承还是购买的,房子坍塌、拆除后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会被收回;
5. 虚假分户骗占宅基地:为多占宅基地故意分户,或不符合分户条件违规分户后建房的。
确权常见误区,避开就能少踩坑
1. 误区一:“一户多宅”都不能确权——错!继承、本村合法流转、分户后形成的合法多宅,完全可以登记;
2. 误区二:确权要花钱——错!确权登记全程免费,不存在“付费加急”,遇到收费可打12345举报;
3. 误区三:没有老证件就办不了——错!早年审批材料丢失的,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后,同样能办;
4. 误区四:外嫁女不能确权——错!外嫁女户口没迁出的,可保留宅基地权益;户口迁出但没在新居住地获宅基地的,部分地区也能确权;
5. 误区五:超面积就一定不能确权——错!不同历史时期的超面积宅子,按对应政策处理后可登记,不是一律驳回。
如果不确定自己的“一户多宅”是否符合条件,或不知道该准备哪些材料,有三个正规咨询渠道,信息准确又权威:
1. 线上咨询: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小程序,搜索“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查办事指南;拨打全国政务服务热线12345,咨询本地政策细节;关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微信公众号,查看官方解读。
2. 线下咨询:直接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宅基地确权窗口”,工作人员会现场指导材料准备;也可找村委会负责土地工作的干部,协助核实情况、开具证明。
3. 政策查阅:在当地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官网,或政务公开平台,查阅《宅基地管理条例》《国土资发〔2016〕191号》等文件,了解本地面积限额、分户条件等具体标准。
还要提醒两个重要注意事项:一是材料信息要一致,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位置等关键信息不能出错、涂改,复印件要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二是确权登记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事,合法宅基地早办早安心,避免后续因材料丢失、边界争议等增加办理难度。
宅基地是农民的“根”,房子是安身立命的根本。确权登记不是小事,关乎长远财产权益,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心里才能真正踏实。如果家里有符合条件的“一户多宅”,别再犹豫观望,赶紧对照上面的要求准备材料,按流程申请确权;要是身边亲友有同样疑问,不妨把这些政策细节分享给他们,帮大家避开误区、顺利拿证。
只要你的“一户多宅”来源合法、符合政策,就不用怕不能确权。按规定走流程、备齐材料,就能顺利拿到属于自己的不动产权证,让农村的房子真正成为放心的财产。现在办理流程越来越简化,服务越来越便民,这正是国家保障农民权益的具体体现,大家要珍惜这个机会,把该办的手续办到位,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多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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